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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2009年度光荣榜
  发布时间:2010-03-22 16:20:40 打印 字号: | |
  2009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局部突破、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受表彰先进集体

  省级

  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市级

  县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审判质量先进法院;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法院;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法院;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县法院被市中院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法院;

  县法院荣获蓝田县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爱我中华”歌咏比赛三等奖;

  县法院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法警大队被市中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玉山法庭被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

  县级

  县法院被县委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政工科、汤峪法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院级

  办公室被我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二庭、蓝关法庭被我院评为优秀庭室;

  受表彰先进个人

  省级

  ?养军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市级

  刘长权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舒孝玲被市中院评为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舒孝玲被市中院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王再民被市委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王再民被市中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闫新宏、潘西社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胡光炜、邵哲强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审判长;

  王军权被市中院评为优秀调解法官;

  陈小马、郗鹤峰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

  陆向磊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司法警察;

  杨帆、韩保安被市中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王军权、牛富玲、闫新宏被市中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闫新田被市中院评为办公室先进个人;

  闫新田被市中院评为保密工作先进个人;

  闫新田被市中院评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孙云利被市中院评为立案工作先进个人;

  万佐乾被市中院评为督查督办工作先进个人;

  雷香玲被市中院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雷香玲被市中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郗鹤峰、邵春碧被市中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个人;

  王军权《论司法良知》一文,获市中院第八届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李增亮《司法良知在司法实践中的解读》一文,获市中院第八届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李跃波《司法良知及其信守》一文,获市中院第八届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县级

  黄娟、王鹏晖、李云红、张小芸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

  员养军、张鹏被政法委评为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雷香玲、黄娟被县政法委评为维稳信息先进个人;

  院级

  支文波、李国武、毛朝晖、李定坤、杨红娟被我院评为优秀政法干警;

  闫新宏、何昌利、杨竹超被我院评为办案标兵;

  任锋、陈旭刚、孙渭桦被我院评为优秀合同工;

  韩保安、齐恩锁、闫导利、杨香利、李永锋、万佐乾、李定坤、侯锦萍、赵京进、杨竹超、铁凯、刘贤、胡璞、张小芸、李洋、朱媛、马小娜、雷香玲、贺涛、潘琳、荣建军、张黎英等22人被我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来源:蓝田法院2010年工作会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