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针对一起原、被告情绪对立并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民事纠纷案件,深入到辖区华胥镇孟岩村,在勘查纠纷现场的基础上,即时在纠纷现场对该案开庭审理,圆满化解了该起纠纷。
这起纠纷的原、被告系亲叔侄,原告父亲与二被告系同胞兄弟。原告祖父有四子,原告父亲为长,另有三个叔父,二被告系原告三叔、四叔。原告祖父分家时虽有分书,但只说每人分几间房屋的材料,并未写明各家房屋四址,原告父亲分得的房屋位于两被告之间。现原告将旧房拆除欲建新房,两被告阻挡,原告三叔主张原告房屋的宅基地里有其一间,原告四叔主张原告建房时不能损害其大房山墙,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起诉前双方曾多次发生争吵,对立情绪十分严重。
在纠纷现场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焦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意见,针对各方当事人利益进行分析释法说理,抓住当事人间的亲情线索及诉讼心理,从法律、人情等不同角度向当事人阐释如何处理此次纠纷最为妥当。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怨很深,情绪比较激动,在这种情况下,办案法官又给当事人一段时间,让其冷静后慎重进行考虑。最后,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此案的处理收到了良好在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