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蓝田法院民二庭干警在庭长支文波的带领下,第二次前往地处秦岭深处的蓝田县葛牌镇什字村三组就原告郑忠仁与被告什字村三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深入现场调查,并适时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协议内容,实现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案纠纷是由于国家林权改革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各方利益相互冲突而引发的。案件的争议焦点表现为被告作为集体要收回原来发包给村民的杂木林地而获得国家的林地补偿款,原告方要求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如何在原被告利益争夺中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利益平衡就是此次深入调查的主要任务。
民二庭法官干警克服因水库建设、道路改道造成交通不便等多种困难,不辞辛苦,一路颠簸赶到了目的地。到达现场后,分别向原被告了解案情和诉求,实地勘察了涉案承包地。在此基础上提出现场调解的解决方案,耐心解说、反复劝导,通俗释法,并辅以“背靠背调解”等方法,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郑忠仁将承包地归还组上,组上返还他所交纳的承包费。办案人员趁热打铁,一鼓作气促成当事人现场履行协议内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民二庭的法官们不辞辛劳、耐心细致、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受到当事人以及当地群众的一致钦佩和好评。通过这次深入基层调解纠纷,不仅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有利于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给当地群众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借此增强其法律意识,实现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