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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荣获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薛永毅  发布时间:2011-12-15 10:17:17 打印 字号: | |
  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表彰决定,蓝田法院被授予“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院自2009年以来,司法宣传工作连续三年受到省法院通报表彰。近年来,蓝田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按照“围绕一个中心、整合各方力量、完善相关机制”的总体思路,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弘扬司法主旋律、展示法院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活动。截至目前,全院全年共编发信息、宣传稿件131篇,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近百篇,为人民群众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