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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民一庭审执结合 圆满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作者:胡璞  发布时间:2012-02-28 14:25:24 打印 字号: | |
  日前,蓝田法院民一庭结合工作实际,重视审判与调解、执行相结合,圆满化解一起离婚案件。毛某与黄某经人介绍于 200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在十余年的共同生活中,双方曾多次因家务琐事产生争执,毛某于2011年6月份离开黄某家回到娘家居住至今,现毛某起诉要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办案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结合案件实际,对案件当庭进行调解,经过面对面、背对背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为了避免在履行阶段产生新的冲突,办案法官又监督双方当场履行,最终圆满化解了此起矛盾纠纷。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