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一部门多人受到省、市法院表彰
作者:薛永毅 发布时间:2012-03-12 15: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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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高院、市中院相继下发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蓝田法院一部门多名干警受到表彰。其中,何昌利、李国武、黄娟、毛朝晖、王伟、刘席、杨竹超、郗鹤峰、王鹏晖、王军权十名法官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蓝田法院汤峪法庭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邵哲强、薛永毅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