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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成功执行一起久拖三年的赡养费案件
作者:邵春碧  发布时间:2012-03-21 09:52:26 打印 字号: | |
  3月14日,蓝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办案人员亲赴阎良成功执行一起久拖三年的赡养费案件,切实保护被赡养人的利益,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申请人李某与胡某是一对八十多岁的老夫妻,老人育有五个儿子,年老之后一直随其二儿子李某生活,2008年,李某患病之后,也没有经济能力赡养老人。夫妻俩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导致生活困难,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五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该案判决后,由于案件被告均外出打工或早已不在当地生活,两位老人对于儿子的经济情况也不甚了解,给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造成了困难。

  了解到两位老人年岁过高,行动不便,无力追讨赡养费,也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眼看生活就陷入困境,法院迅速立案, 为追讨老人的赡养费开通绿色通道,执行人员积极查询五位被告的下落,并两次到西安各大银行查询被告的银行存款。经过执行人员的积极走访、耐心查询,终于查到一名被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执行人员赶往阎良成功扣划执行款。

  古人有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俗话也说“养儿防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儿女的义务,蓝田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落实 “转作风、访民意、解民忧、促审判”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始终把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