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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玉山法庭调解并执行一起涉及退伍军人的离婚案件
作者:刘双  发布时间:2012-03-28 09:34:42 打印 字号: | |
  3月23日,蓝田法院玉山法庭调解并执行了一起涉及退伍军人权益的离婚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程某系退伍军人,其在服役期间与胡某登记结婚。2009年,程某复员时从部队领取复员安置费十二万六千元。因程某身份证还未办妥,致领取的十二余万复员安置费无法以自己名义存入银行,故以妻子胡某的名义将十二余万元分别存入三个不同银行的银行账户,并共同设置了密码,存折由程某保管,胡某的身份证由胡某自己保管。2012年1月4日,程某之妻胡某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本院,请求与程某离婚。被告程某收到诉状副本后,想到自己的十几万元复员安置费还仍以胡某名义存在银行,遂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但其未能提供相关担保。

  得知这一情况后,李国武副庭长认为,此案涉及军人的重大利益,应依法从快审理本案,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在程某的申请下,法庭干警到存款银行调取了证据,却发现三个银行账户中的钱均被人取走了。庭审中,程某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将复员安置费存入以胡某名义开户的账户中的事实。起初,胡某对此极力否认,办案法官王军权抓住胡某话语中的漏洞,层层深入,步步推进,并适时出示调取的证据,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证据面前,胡某最终承认了程某所述的事实。鉴于此,办案法官王军权从亲情着眼,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后达成了共识,本案也得以调解结案,并执行完毕。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