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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利民机制对接 良好社会效果凸显
作者:翁 雪  发布时间:2012-10-19 15:36:51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活动的深入开展,10月15日,蓝田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李跃波、驻村法官薛永毅与蓝田县蓝关镇司法所所长张博等一起深入矛盾发生所在地,有效化解了两起民事纠纷执前和解案件。尤其是执行王某某嫁妆一案,在离婚诉讼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就极其对立,法官多次调解未遂。进入执前和解程序后,被告曾多次扬言,并用烟头烫伤自己的胳膊,立誓要杀死原告。为有效化解矛盾,执前和解办公室和镇司法所的干警们与当地驻村法官、镇包村干部多次商议,多次深入被告村组,依靠当地基层组织多次做被告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法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化解工作终于感化了被告,他保证在原告来其家拉取嫁妆时不会发生动粗行为。该案最终圆满执结。

  和“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的有效对接,是执前和解工作深入推进的又一重要举措。针对蓝关镇辖区执前和解收案数多、结案数少(收案11件,仅结2件)的现状,近日,执前和解办公室的同志们将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引入,实行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新机制与“一村(社区)一法官”新机制两项利民机制的有效结合,对该镇执前和解未结案件进行集中全力化解,经多方共同努力,在5个工作日内,已化解4起执前和解案件,使申请人少跑路、少花钱,就近实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权利。

  两项利民机制的有机结合,整合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多层次、全方位地运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解决案件纠纷,搭建起了法官与村组群众的“连心桥”,不仅惠民利民,同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