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院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蓝田法院有一个优秀庭审,一篇优秀裁判文书获得通报表彰。其中,由赵京进、刘席、郗鹤峰审理的(2012)蓝民初字第01188号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由韩保安撰写的(2012)蓝民初字第00025号民事判决书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自2012年5月份启动“两评查”活动以来,蓝田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统一部署,结合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成立了“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庭审观摩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四项规定,健全了“两评查”活动的各项制度。三是采取法官自我评、观摩评委深度评、旁听人员监督评与当事人感受评“四合一”的庭审观摩评查方式,并首次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法官参与裁判文书评查。四是及时召开总结反馈讲评会,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截止2012年11月份,蓝田法院共观摩评查庭审活动22场,评查裁判文书72份。“两评查”活动注重实践特色,提升了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