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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妥善调解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
作者:周玲玲  发布时间:2013-01-25 17:39:10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是你们帮了我的忙,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原告闫某离开法庭时一再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日前,通过蓝田法院蓝关法庭法官两天的讲法、析理,一起可能酿成恶性事件的离婚案件成功调解。

  1月21日下午,蓝田法院蓝关法庭对原告闫某诉被告罗某离婚纠纷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时罗某表示,自己虽然和闫某感情不好,但是离婚后没有地方居住,坚决不同意离婚,说完就要离开法庭。闫某听后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开始大吵大闹,并表示如果罗某和自己不离婚,自己就从楼上跳下去。说着就冲出门口意欲跳楼,被法警及时制止。鉴于原告情绪激动,办案法官一方面对闫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过激的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为父母、子女考虑。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闫某情绪渐趋稳定。另一方面,法官对罗某进行劝说,让其和闫某好好协商,稳住闫某的情绪。陈小马庭长敏感地意识到该案如果调处不好,极易造成矛盾激化案件,要求办案法官单方通知被告到庭,再作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力争调解结案。

  1月22日下午,办案法官及时通知罗某到庭,继续向罗某做疏导工作,给其释法律、讲道理,让其明白婚姻是要靠感情维系的,如果没有感情,勉强的婚姻亦是枷锁,罗某亦明白勉强的感情没有意义,同意与闫某离婚。经过艰难调解,闫某与罗某自愿离婚,闫某给付罗某一年的租房补贴。至此,一件矛盾尖锐的离婚案圆满解决。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