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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民一庭妥善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作者:李红涛  发布时间:2013-03-29 16:15:28 打印 字号: | |
  3月26日,经蓝田法院民一庭调解和好后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对承办法官刘席激动地说道,“谢谢法官,是你们挽救了我的家庭”。至此,一对对簿公堂的夫妻,经过法官的辨法析理、倾情调解,最终和好如初。

  近日,蓝田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支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中,支某声称自己跟张某没有建立深厚的感情,张某在婚后不管女儿,对家庭没有责任心,在夫妻发生争执后还动不动离家出走,故请求离婚。答辩中,张某突然情绪失控,在法庭上嚎啕大哭。承办法官适时温言安抚张某的情绪,引导其完成了庭审过程。经过细致的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并无大的矛盾,只因双方在买房及子女抚养问题上有分歧,再加上张某与支某家人在日常生活中关系欠佳,导致双方对簿公堂。

  在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婚姻状况及发生矛盾的原因后,承办法官先劝说原告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多关心,多包容被告,不要对一些小事进行无端猜疑。同时,告知被告在矛盾发生后双方要及时进行沟通,不要动辄离家出走,也不要因为网聊而影响夫妻感情。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支某态度有所缓和,但仍然坚持离婚请求。承办法官没有放弃任何机会,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支某表示愿意跟张某重归于好,并主动表示要将妻子接到其打工的地方共同生活。其妻亦露出难得的笑容,一对小夫妻和好如初,轻松地走出法院大门。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