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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民二庭庭长支文波荣获“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孙文蔚  发布时间:2013-12-26 09:13:32 打印 字号: | |
  12月6日,从陕西省民商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来喜讯,蓝田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支文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支文波庭长在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20多年间,始终以坚韧的毅力坚持刻苦学习,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对待自己所从事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在长期的审判工作实践中,他总结、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规律的调解经验和技巧。近几年,经他办理的商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调撤率位于全院前列。他所在庭室近三年共收案275件,结案275件,调撤率达80%以上,多次受到省、市法院表彰。

  近年来,支文波庭长先后被授予“优秀政法干警”、“优秀调解法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市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