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鹿塬法庭副庭长赵京进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同时,该同志被市委政法授予2013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赵京进同志扎根基层法庭十七年,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尤其是自2013年1月担任鹿塬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以来,秉持乡村司法理念,大力推行司法公开,法庭办理的案件无一发改、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呈现出调撤率高、服判率高、上诉率低“两高一低、零上访”的特点。该庭审理的全市首例“常回家看看”案等案件,推行的将道德讲堂引入案件审理程序的做法,受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
近年来,该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多次被市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优秀调解法官”,在2012年“两评查”活动中,其审理的(2012)蓝民初字第01188号案件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庭审”;2013年3月,其审理的原告张晟楠诉被告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侵权赔偿案入选全市法院首届“十大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