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县法院执行二庭办公室不时传来笑声和操着陕北腔的感谢话语,这是陕北人张某在领到案件执行款后的一幕。
张某在1998年时给前卫镇某乡镇企业提供木材,后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欠张某的货款也没着落。虽张某申请法院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被迫中止。后张某的经济状况恶化,引起全国人大代表杨某对此案的过问和关注。对此,县法院时任院长李社武指示该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王再民全力协调此案。胡刚院长到任后,非常重视该案的执行。经过王再民副院长和前卫镇党委书记沈小宽的多方协调和共同努力,最终使案件得以全部执结,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该案的执结,使干警们认识到执行案件多方协调沟通的重要性,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次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