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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周玲玲法官荣获第二届“西安好青年”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4-05-13 09:54:43 打印 字号: | |
  5月4日,由共青团西安市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西安市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暨第二届西安好青年表彰会,在西安广电中心剧院举行。蓝田法院蓝关法庭法官周玲玲喜获“西安好青年”荣誉称号。

  周玲玲是蓝田法院近年来青年法官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在工作中,她始终牢记“公正、高效、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以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不知疲倦的勤奋精神,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处理纠纷、帮困解忧,所审结的180件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涉诉上访。她始终把“调解为先”作为办案理念,能灵活利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她始终严以律己,克己奉公,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办案,以自己坚强的党性和清白无私的人格赢 得当事人的信赖。

  在谈及自己的青春梦想时,周玲玲法官说道,“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审慎办理每一个案件,妥善解决每一起纠纷, 让青春在基层飞扬,让梦想在奉献中绽放。”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