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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郭训兵  发布时间:2014-08-22 17:51:43 打印 字号: | |
  从8月18日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传来喜讯,蓝田法院鹿塬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同时,该庭副庭长赵京进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司法需求,蓝田法院鹿塬法庭按照“一庭一品”总要求,着力打造特色法庭。先后筹建了法官群众工作中心站、省心室、道德讲堂、宣泄室等,摸索出一套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13年,鹿塬法庭的调撤率达到83.71%,位于全院前列。该庭审理的全市首例“常回家看看”等案件,推行的将道德讲堂引入案件审理程序的做法,受到了《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

  赵京进同志扎根基层法庭十七年,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挑重担。该同志先后多次被市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优秀调解法官”。在2012年“两评查”活动中,其审理的(2012)蓝民初字第01188号案件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庭审”;2013年3月,其审理的原告张晟楠诉被告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侵权赔偿案入选全市法院首届“十大精品案件”。2013年1月担任鹿塬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以来,秉持乡村司法理念,大力推行司法公开,法庭办理的案件无一发改、无一超审限、无一矛盾激化,呈现出调撤率高、服判率高、上诉率低“两高一低、零上访”的特点。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