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蓝关法庭受理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民间借贷的案件。
原告张锦诉被告王鑫民间借贷一案受理后,主审人毛朝晖向被告王鑫邮寄送达了诉讼材料,回执显示邮件系王鑫之母代收,毛法官决定到被告家落实一下,不料王鑫之母却向法官讲述了一件离奇的事情:王鑫早于2013年12月30日就被西安市新城派出所拘留,至今尚未释放,不可能在2014年4月与他人产生借贷关系,必是有人冒用王鑫的姓名实施诈骗。听此,毛法官立即向原告询问借款人的体貌特征,同时调取王鑫的身份、照片等个人信息让原告进行辨认。这才发现:虽然借款人当初提供的身份信息和法官调取的王鑫的身份信息一致,但却不是照片中的这个王鑫,向原告借款的必然另有其人。后经公安机关证实,王鑫的确自2013年12月30日被羁押至今。目前经毛法官阐明厉害,原告已申请撤诉,并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挽回损失。
此案表面上看似寻常,但却在办案法官认真负责的审视下暴露出了不寻常的一面,避免了错判误判,也给原告指明了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该案也给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不能马虎,要认真核查借款人身份,必要时对借款人拍照,以免受欺诈蒙受损失。(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