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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引发纠纷 法院和解执行追回财产
作者:甄 睿  发布时间:2014-12-03 15:06:07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自己的装载机还能要回来!真的太感谢蓝田法院的法官!”11月28日,蓝田法院执行二庭成功执结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许亮在拿到自己的装载机后,对执行法官连连表示感谢。

  2013年6月,许亮与潘兵合伙做石料生意,潘兵因防汛需要将许亮所有的装载机予以转移,后两人因合伙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在审理中,潘兵死亡。潘兵的法定继承人其妻、其子参加诉讼。案件经蓝田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许亮所有的装载机一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考虑到潘兵之妻丧夫之痛,遂不厌其烦对其做思想工作,力促通过和解的方式执结该案。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执行难度大。

  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避免新的矛盾产生,11月28日,蓝田法院执行二庭的执行法官来到交付地点蓝关镇大寨村,就该起案件进行执行。执行现场,法警队的同志对执行现场进行警戒,办公室同志负责照相取证,其余同志分工协作。经执行法官讲解后,申请人许亮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对该案标的物装载机进行仔细核对和检查。经过近3个小时的现场沟通、说服教育,最终,被执行人将装载机开到交付地点,交给了申请执行人许亮,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