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天晴,夕阳下的白鹿塬霞光流彩。
快到下班的时候了,蓝田县法院鹿塬法庭的办公室内仍然一片繁忙。法官张小芸正在与陪审员老樊通电话,就当天上午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换意见。因为该案的被告涉及到出租车司机、车主、汽车服务部以及保险公司四方主体,加之双方情绪对立,所以调解难度比较大。
在她看来,陪审员以其丰富的阅历、朴素的观念不仅能与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互补,而且他们具有的人缘、地缘和情缘优势,有助于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鹿塬法庭目前共有陪审员8名,他们大多数是来自基层的普通群众。近三年来,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的案件达200余件,且多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副庭长赵京进告诉记者。
“草根法官”:小案件大专家
年近七十的老樊是蓝田县前卫镇人,当陪审员已经足足有9个年头了。“当时以为咱只是个普通老百姓,选陪审员是搞花架子,走形式,没想到后来真的坐到了审判台上。”回忆起当初被选任为陪审员时的情形时,老樊仍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年轻法官受成长环境、社会阅历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全面了解乡村社会的状况,而像老樊这些来自于基层的“草根法官”,往往会与他们形成互补,在小案件里变身为“大专家”。
法官张小芸对此深有体会。今年年初,她接手了一件因未成年人打架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在护理费、交通费的承担上,原告代理人与七被告的家长认识不一、互不相让。面对法官一次次耐心的调解,七被告的家长依然听不进去。在他们看来,这个“外地”来的女法官太年轻,说话没有分量。
僵局随着陪审员老樊的介入而有了新的转机。凭借熟知当地风土人情以及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势,他多次与办案法官深入原、被告家中走访。法官讲法律规定,陪审员说人情事理,一来二去,原、被告双方的家长最终解开心结、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并当庭履行。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在鹿塬法庭并非个例,由于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多发生在普通群众中,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在化解乡村纠纷中显得格外重要。
除参与到日常的陪审之外,陪审员也展示出更多“非陪审”的魅力:参与案件送达、参与信访接待、参与普法宣传等。“他们对这里太熟悉了,脑子里都有一张活地图,走哪导航到哪儿。而且,尤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和群众沟通时具有天然的优势,使一些案件在诉讼前就化解了。”法庭副庭长赵京进表示。
“2+3”模式:让陪审不再成陪衬
4月17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蓝田县前卫镇刘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细心的旁听群众发现,这次坐在审判席上人数要比往常要多,除了鹿塬法庭的2名法官,还有3名和他们着装相似的“群众”。
原来,这是鹿塬法庭首次试水“大合议庭”制,推进陪审员机制创新的一次微改革。
记者了解到,陪审制是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重要渠道。然而,长期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司法实践中陪审员自觉不自觉地扮演了消极听审的角色,往往很难表达异议。
既然现行的“1+2”、“2+1”陪审模式,虚化了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话语权,那何不让更多人去评判?
于是,以“2+3”、“3+4”为主要模式的“大合议庭”制就此出炉。这意味着,在5人制的合议庭中,至少有3名以上的陪审员。而在7人制的合议庭中,至少有4名以上的陪审员。这种数量上的变化,使得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始终居于多数。
春江水暖鸭先知。对于合议庭人数的细微变化,陪审员本人以及原、被告双方感受最为明显。陪审员老樊表示,“这让自己觉得肩上的责任比之前更重了,整个庭审都在认真听”。而在当事人的代理人看来,除了法官,他们还要用很大精力去“说服”陪审员,这和过去形成了鲜明对比。
据蓝田法院院长胡刚介绍,“推行大合议庭制,是在法律框架内推进司法民主的一次有益探索。这不仅确保了陪审员在合议庭中说话更有底气和分量。同时,也有助于发挥陪审员群众基础好、社会经验丰富等优势,有利于矛盾纠纷尽快甚至当庭化解。”
引入监督:检务工作室进驻法庭
陪审员的权重变大了,陪审员的职能拓展了,与此同时,有人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陪审员长时间在一个法院任职,谁来监督他们?谁能保证他们平时不接到“你和法官熟,找找人、说说情”的电话或拜访,谁能确保他们客观公正地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力?
“能不能变被动为主动,在法庭、群众监督之外,畅通监督渠道,引入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确保陪审员依法充分行使审判权。”为破解监督者有谁来监督的质疑,鹿塬法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于是,今年年初,蓝田县检察院“检务工作室”正式进驻鹿塬法庭。检务工作室设立以来,蓝田县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定期深入到法庭办公,并依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对鹿塬法庭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而对审判员履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也是其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
为确保法律监督不流于形式,鹿塬法庭不仅为检务工作室专门腾出了一间办公室,而且将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的姓名、联系方式制成小卡片,方便群众随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