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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法院:院长带头庭审直播 彰显刑事司法正能量
作者:何育坤  发布时间:2016-11-11 16:33:19 打印 字号: | |

20161111930分,在蓝田法院蓝关法庭一件故意伤害案准时开庭审理,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鹏进行了独任审理,并在陕西庭审直播网、新浪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了全程直播。

201631,被告人黄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黄某某用镰刀在被害人左额部及左顶枕部各砍一下致使黄某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本案经蓝田法院受理后,由代院长张鹏亲自承办,庭前经过司法部门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评估,被告人符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进入第四季度以来,蓝田法院为顺利完成年底结案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并由院领导带头,积极开展庭审直播、庭审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提升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