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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手记之二十三
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是民众考核司法的新探索
作者:王小俭  发布时间:2016-12-06 11:11: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蓝田法院在庭审评查活动中让原、被告及代理人给法官打分,在法院系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作为陪审员恰巧参与了此项活动的全过程。

一、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是蓝田法院探索司法公开多元化的初次尝试。1119日上午,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直播和现场评查结束后,负责庭审评查活动的张利民副院长,突然让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留下来一起给法官打分,令在场的人感到十分吃惊。张院长说:“平时没有机会听当事人从案件审理角度对庭审过程和承办法官的表现提出意见,今天就耽误你们一点时间,请你们从各自角度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法官谈谈意见和看法,好让我们也有不同的角度认识自己。”说完后张院长首先发言,对成绩给予肯定,发现问题也不护短,既专业又中肯又实际,为评查活动定了基调,让评查活动变成认识自身不足,积极改进提高的实战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如何使司法判决达到使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让当事人参与到庭审的评查工作之中,正是蓝田法院拓宽听取群众意见渠道的初次尝试。

二、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体现。该案案情是被告在原告单位从事销售工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被告向原告索要所欠工资未果,被告向蓝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后,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案子案情简单,判起来也不难,但是想两不伤害的调解却没那么容易。此案是独任审理,背靠背调解了几个来回,双方仍然互不让步,差异很大,现场的评查人员坐不住了,也主动上场,给原、被告释法、明理、劝解等,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主动向被告道歉,并当庭支付了所欠的工资。被告在给法官打分发言时说:“我是为了一口气,法律为我讨回了公道”这个不足三十岁的复退军人,刚强的眼光里擒着泪花,“感谢法官们牺牲周六休假日给我们处理纠纷……”。

    这个案件的庭审特点是,重点在哪里功夫就下到哪里,充分体现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当事人的发言,就充分证明了,在这起案件中法官是依法、公正和高效地行使了审判权。让我感受到,不管环境怎么变、条件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没有变。

三、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举措。原告输了官司却收获了法律知识。他经营生意与员工没有书面协议,仅凭口头约定,有着很大的随意性。原告及代理人在最后的发言时说:“这场官司虽说是败诉了,但我们心服,这对我们也是一场很好的普法教育,今后雇人时,必须签合同,不能太随意……”。原告输了官司却收获了法律知识。他给法官打了高分,做了十分满意的评价。

     近年来,蓝田县人民法院为了推进司法公开,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扩大陪审员参与庭审率、群众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渠道多元化。这次又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是蓝田县法院逐步走向司法自信、大力强化司法公信的重要标志。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强化司法监督,提升办案法官的业务素质。

四、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有益于提高司法公正。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在法院内部引起了不小的热议,有人说:这个方法若在过去,肯定有抵触情绪,让法官的权威没有了。有的说:败诉的一方肯定会生气,带有情绪的发言会刺激法官,不可能对法官做出公心评价等。更多的人则认为倾听一下当事人的发言,能了解一下当事人的心理,总结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对于法官办案能力的提高还是有益的。

     公正是公信的基础,而公信力则是司法权威的前提。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只有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才能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基于这点出发,即使当事人的评价有偏颇,倾听一下他们的心声也是有益的。

     司法考核的目的指向司法公正,民众才是司法公正的终极考核组。司法的权威不是由内部的评价树起来的,而是由外部的认同树起来的。尽管年终法院的重心工作落在了结案率上,法院为了预防法官因办案压力大而草率结案,让当事人给法官打分,目的就是让法官办案,不分心、不随性。要把更多的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如何提高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质量上来,俯身向下,抓实抓细,确保每一个具体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裁判,没有冤假错案。通过个案的公正裁判,汇聚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权威。相信未来由外部民众对司法的评价将成为一种常态。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雷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