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月24日,蓝田县法院成功执结三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安排部署,蓝田县法院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特别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春季前夕,蓝田法院认真部署、精心安排,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贠养军负责统一指挥。蓝田法院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其中执行一庭利用一周时间成功执结三起案件,分别是王某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案、马某某、方某某与某香料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两案,共向农民工发放工资30360元。
本次集中执行,在一周内执结三起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涉案农民工能够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