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蓝田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司法警察共计30余人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再民及执行局长贠养军的带领下,在县检察院、镇、村干部的监督下,奔赴蓝田县普化镇下杨寨村四组执行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维护了法律尊严。
蓝田法院于2018年受理一起杨某信申请执行杨某昌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被告杨某昌拆除并清理掉其建在杨某信与杨某昌房屋中间的水泥墙体,保证申请人杨某信正常通行。
为维护申请人杨某信的正常通行权益,蓝田法院执行局精心研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决定于2018年9月13日对该水泥墙体实施强制拆除。13日一大早,蓝田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执行员再次对杨某昌进行劝说教育,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但杨某昌拒不配合,并找理由予以拒绝,还对执行干警恶言谩骂攻击,甚至找至亲干扰执行,后被执行法警予以强制带离。排除干扰后,在县检察院、镇、村干部及村民的监督配合下,执行人员对涉案水泥墙体动用铲车予以清除,现场清理完毕后,通行恢复,执行结果一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杨某信。
在蓝田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一起长期阻碍申请人杨某信通行出路的骨头案件得以攻克,在场群众交口称赞,此案的圆满执行再次打响了蓝田法院执行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