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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 16:29:27 打印 字号: | |

蓝田县人民法院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要求,围绕整治“六大顽瘴痼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五必谈”“六重点”要求,共开展两轮谈心谈话,共计谈心谈话108人(除1人重病),主动说明问题1人,经核查,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二)组织开展个人自查。我院共组织三轮个人事项自查登记,109名干警全部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率100%。存在异常问题共计27件23人,经核查,认定违规9件8人,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以上人员均适用“自查从宽”政策。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月17日,我院党组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紧扣主题逐一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改进工作的良好效果。四个党支部均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就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建立整改台账。

二、组织查纠情况

(一)举报线索核查。我院共收到线索6条,已全部办结。

(二)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共组织案件评查工作5次93件。评查2018年以来改变定性案件1件、判处财产刑(未执行到位)的案件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改变定性案件6件、判决无罪案件2件、一年以上未结案件16件、2020年度的发改案件61件、评查其他法院2年以上未结案件5件。经评查,我院88件案件中,不存在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就定性不准问题排查出1人1案,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三)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已经审结的1件涉黑、3件涉恶案件倒查,未发现新的违纪违法线索。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工作,共清查12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经核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同时逐案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三包一保”措施,化解4件,办结8件。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接受检察机关对我院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进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通过分析收案数量、月均衡度,对有案不立问题排查;通过审判系统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对于未结超审限案件、多次变更审限案件、判处无罪案件、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判处缓刑案件进行排查,对于多次变更审限的案件,通知法官提交相应的审限扣除审批表及佐证资料、情况说明等2018年以来判处无罪、免刑、缓刑案件不存在违规情况,梳理无罪案件2件、免于刑事处罚案件1件、缓刑案件226件,对有罪不究问题排查,未发现问题。

通过工商、税务系统排查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1人,其已在自查表填报中说明情况,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49名离职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进行排查,并与检察、司法开展互查,未发现问题。

(七)队伍建设巡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队伍建设巡查组对我院开展了队伍建设巡查工作,听取我院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汇报。之后,巡查组向我院反馈了巡查问题清单,现已逐一整改落实。

三、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运用最高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系统进行分析研判等方式,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组织干警对2018年以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进行补报,并签订承诺书,共发现我院干警违反“三个规定”问题1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二)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通过干警个人自查填报和统一提供我院干警、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个人身份信息,运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逐一比对筛查,1名干警因申办营业执照(无经营行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三)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经排查2018年以来案件以及个人自查情况,发现超审限拖延办案情况1件1人;发现审限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3件3人;发现案件长期未结案问题1件1人;发现办结案件长期未及时归档问题1件1人;发现借阅执行卷宗未及时归还问题1件1人;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发现不合格案件1件1人。综上共涉及8件7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规程,建立关于规范案件办理机制,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完成筛查案件52件,其中减刑案件20件、假释案件27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陕西省高院对七类重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发现我院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属于瑕疵案件,涉及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同时制定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减假暂案件的办理。

(五)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通过对我院49名离任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对是否存在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者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进行排查并与检察、司法开展互查,未发现存在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为有效防范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制定了《蓝田县人民法院离任人员谈话制度》,从制度源头上堵塞漏洞。

(六)整治政法系统行业部门其他突出问题。针对档案借阅不够方便快捷、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院已制定《蓝田法院工作人员查借阅档案规定》《诉讼案卷“月结月归”制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卷宗、归档案卷材料。

通过组织干警自查填报以及集中排查,违反财产保全、执行查封有关规定,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措施;查控、评估、处置财产不及时、执行案款清理不到位;虚假终本报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无法定理由以终本方式结案等情形,发现执行案款未及时发放问题1件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发现查封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案件未及时执行到位问题1件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四、“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落实情况

召开中层会、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即《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全院各部门、各支部组织干警学习。

我院对于在自查中主动说明问题的8名干警,均按照“自查从宽”处理,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第二种形态处理  1人。

 

 

 

蓝田县人民法院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章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