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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训练起纠纷,一朝化解了心结
作者:郭训兵 罗佳媛  发布时间:2023-12-27 16:52:59 打印 字号: | |

12月20日,蓝田法院玉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减肥训练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

今年4月,19岁的张某因肥胖困扰报名参加了由被告陕西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设的一期减肥训练营,训练结束后,张某又报名参加一期,训练刚过半,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并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膝关节损伤、左侧髌骨半脱位以及左膝外侧半月板前角损伤等。

张某单方退出训练营,认为其损伤系体育公司不合理训练所致,遂于2023年11月诉至蓝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报名费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但体育公司却认为自己公司及教练员均具有相关资质,张某的损伤与训练无关,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经法庭释明,双方均不申请对训练行为与张某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张某的损伤是否系训练行为所致无法认定,案件处理陷入了僵局。

据体育公司所述,张某曾组织人员到训练营索要赔偿,导致训练营不能正常经营。了解到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抓住时机对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进行以案说法。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放弃赔偿请求,体育公司也主动退还了张某剩余的报名费,并当庭履行完毕。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健康身材的高品质追求,各种减肥、健身训练营应运而生,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数量日益增多。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有健身减重需求的人士,在选择健身机构、健身教练时,应注意查看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同时选择适合自己的训练项目、方式及强度。另外,在参与训练过程中,身体感到不适时应及时中止训练并就医。真诚希望每个人都能拥有健康身体,享受快乐生活。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