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守护中央水塔 当好秦岭卫士
作者:刘贤  发布时间:2024-03-20 17:31:16 打印 字号: | |

2024年3月11日至17日是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宣传周期间,蓝田法院干警走进蓝田县灞源镇,以“守护中央水塔 做好秦岭卫士”为主题,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讲活动。

灞源镇地处秦岭深处,因灞河起源于此而得名。灞源山水秀美,风景如画,境内植被丰茂,野生动物品类繁多,矿产资源丰富。宣讲活动分法官讲法、案例警示、播放秦岭宣传视频三个环节,灞源镇政府干部、派出所民警、辖区护林员、村委会干部及学校师生等50余人聆听了宣讲。

玉山法庭庭长郭训兵从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讲起,着重就植被、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具体讲述了秦岭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污染秦岭自然资源后果的严重性。并号召辖区群众做爱护秦岭的宣传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聚力维护幸福美好家园!

刘贤法官分享了近年来人民法院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内容涵盖非法采伐,非法猎捕、捕捞,违规建设,非法采矿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用一个个真实、鲜活的案例,生动直观的展示了破坏秦岭生态资源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后果。希望辖区群众能从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蓝田法院始终秉持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理念,扛牢保护秦岭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秦岭生态安全底线,以司法宣传、司法审判、司法保护等多角度、多形式提升全社会“爱秦岭、护青山”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命在前,重任在肩。蓝田法院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守护中央水塔,坚决当好忠诚的“秦岭卫士”。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罗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