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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 法徽红
作者:薛雄 袁永娟  发布时间:2024-04-26 17:11:17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周年之际,蓝田法院举行了一系列秦岭生态保护主题活动。

重温总书记的讲话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王娜娜院长在专题学习会上和大家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4月20日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时的重要讲话。王院长指出,“我们法院人,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要认真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务实的作风、过硬的举措、更高的标准,立足岗位当好秦岭卫士,守护好我们的中央水塔。”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玉山工作站在我们玉山法庭挂牌设立以来,我觉得肩头的责任沉甸甸的,能为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我们竭尽全力!”交流发言中,玉山法庭庭长郭训兵作出了庄严的承诺。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扛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守护中华民族的祖脉,我们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路上……

大山里的“板凳会”

“捕捉飞鼠违法吗?”

“有人到村里来收野生红豆杉,这些树敢挖吗?”

“我家屋后的松树已经长起来了,以后再也不敢砍柴烧火了。”

“去年有人偷偷的在打野猪…”

蓝桥镇新店子村村委会门前的广场上,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围着法官问问题。

蓝桥镇新店子村位于秦岭北麓,村子依山傍水,植被茂密,环境优雅。玉山法庭、汤峪法庭将普法现场搬到了新店子村,开起了露天的“板凳会”。

“红豆杉是我国特有的树种,它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差,是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非法采挖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郭训兵就群众关系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并就《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现场的群众做了详细的解读,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做保护秦岭的参与者、宣传者和推动者。

“非法采伐,非法猎捕、捕捞,违规建设都是在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法官助理薛雄通过一个个真实、鲜活的司法案例,生动直观的展示了破坏秦岭生态资源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后果。他希望居住在秦岭的群众们能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秦岭的一草一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挥司法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一道严密坚实的司法屏障。

红杜鹃之约

“王顺山生态林场这几年能健康发展得益于国家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我们秦岭的生态环境建设会更好!”王顺山生态林场韩宝科局长向刚刚走进生态林场进行宣讲的郭训兵一行介绍着林场的情况。

加强府院联动,畅通信息资源沟通,与秦保部门密切配合,是蓝田法院近年来在秦岭环境保护领域的务实举措。随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玉山工作站的挂牌设立以及法官定期联合“巡山”活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党日联建活动等的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奏曲”在青山绿水间流淌。

“王顺山上有成片的野生杜鹃林,每年五月份,火红杜鹃花竞相开放,其中还有上百年的杜鹃古木,让我们以杜鹃为名,再次相约,共同守护我们这片杜鹃林,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郭训兵的话引起了林场工作人员、护林员的强烈共鸣。

筑牢司法屏障,当好秦岭卫士,是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让我们携手共进,让秦岭美景常在、绿水长流。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韦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