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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法官这么做.....

作者:袁永娟、穆琼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4:12 打印 字号: | |

“以后的事情我们年轻人多沟通,家里老人再有啥问题,我们年轻人来解决,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能成,要再发生纠纷,我们就按法官说的办!”

这和谐的一幕发生在6月13日蓝田县玉山镇峒峪村村委会的会议室


2023年7月的一天同住一村的王某及亲属李某夫妇菜园浇粪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双方发生厮打,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王某及女儿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处罚公安机关就双方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进行调解但协商未果李某夫妇遂将王某及亲属诉至蓝田法要求赔偿

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郭训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心存积怨,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调解意见分歧,双方最终没能达成调解协议,郭法官遂判决王某及亲属赔偿李某夫妇各项损失共计三千余元。

因为有多次的调解的基础,郭法官总认为该案仍有调解可能。为了彻底化解当事人的邻里纠纷,减少衍生案件,在判决送达后,郭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到村委会,向双方释法答疑,并结合“蓝田新乡约”礼俗相交内容提出邻里和睦相处的建议。精诚所至换来的是和谐,在村调委会主任的帮助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被告王某女儿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这起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融洽了邻里关系、也是基层调解、多元共治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是蓝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开展“三源共治”工作的具体实践。今后,蓝田法院将持续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多共治汇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触角,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来源:蓝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