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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的“绿色”课堂,干货满满
作者:王军权  发布时间:2024-09-10 15:37:02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9月5日下午,蓝田法院干警走进位于秦岭腹地的蓝田县灞源初级中学,为全校学生送上以守护绿水青山,做新时代优秀少年主题的“开学第一课”。

“大家知道秦岭生态环境怎么保护吗?”

“秦岭里有哪些国家保护的动物和植物?”

课堂上,蓝田法院少年庭王军权法官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讲起,结合环境资源审判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保护秦岭生态的重要性、如何保护秦岭以及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资源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河道里挖沙,砍伐山上的树木违法吗?”“保护秦岭生态,我们学生能做什么呢?”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纷纷提出问题。“同学们要学习和了解秦岭保护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做秦岭生态保护的小卫士;要爱护环境,向自己父母、身边的人宣传秦岭保护,做秦岭生态保护的参与者;同学们可以开展多项义务活动,捡拾垃圾、参与植树,做秦岭生态保护的推动者。”王法官认真地一一做答。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我们大家一定要明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道理,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秦岭、共有的幸福家园!”王法官的倡议引起全校师生的共鸣。

活动中,王军权法官还就涉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身体权、隐私权、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刑事、民事案例进行了宣讲,引导同学们知法、学法、用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干警们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民法典伴我一生》漫画书及《与法同行 护航成长》“反学生欺凌”宣传手册等精美的“法治”小礼品。

守护青山绿水,做新时代优秀少年。今后的工作中,蓝田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将秦岭生态保护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之以恒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将爱护环境与法治教育齐抓共管,以法治守护秦岭的青山绿水,用法治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蓝田法院信息
责任编辑:罗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