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宪法宣传】“宪”在进行时!
作者:郭训兵 王军权  发布时间:2024-12-05 15:47:18 打印 字号: | |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蓝田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宪法进乡村,法治惠三农

蓝田法院玉山法庭干警在普化镇元君庙村村委会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知识。

在活动现场,法官干警向群众讲解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基本内容、宪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以及宪法如何守护我们一生。法官干警向群众分发了宪法知识手册、法律知识问答、反家庭暴力、抵制高额彩礼宣传册、《民法典》口袋书等,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近年来,蓝田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将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为老百姓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普法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也积极引导群众以身作则,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宪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加强“依法治国”的观念,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12月3日下午,蓝田法院少年庭法官走进蓝田县白鹿原高级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蓝田法院少年法庭王军权法官,以电影《少年的你》剧情引出问题,让同学们思考剧中人物触犯哪些法律、违反了什么原则、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让大家带着问题走进此次法治报告,王军权法官结合自己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针对屡屡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欺凌、帮信、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问题,鼓励学生们勇敢地向这些行为说“不”,及时向学校、家长及公安机关反映、报案。在谈到网络安全问题时,王法官告诫同学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遵守学校规章、明辨是非,不要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沦为他人犯罪的工具或者帮凶而锒铛入狱一失足、成千古恨

王法官结合《宪法》规定,讲解了权利和义务辨证统一关系,谆谆教导学生主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低级趣味、远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王法官鼓励同学们刻苦钻研、奋发有为,为实现个人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

今后,蓝田法院始终将校园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模拟法庭观摩、家庭教育指导、法庭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等活动,将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蓝田法院
责任编辑:罗佳媛